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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问  答

 

一、你院对家庭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有哪些资助和奖励措施?

答:学院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完成学业,设有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对特困生的学费实行减、免、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还积极协调生源地相关部门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并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人·年;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如何办理你院报考手续?

答:全国统考成绩公布之后,只要你进入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公布的专科批次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就可以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我院招生计划是经国家批准的统招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查阅山东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我院的招生代码(D316)、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你院对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新生,如何办理请假或延期报到手续?

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以递交书面申请或发送电子邮件(学校电子邮箱:sdslvc_zsb@163.com)形式向学校请假,书面申请或电子邮件要写明学生的姓名、考号、考试成绩、联系电话及请假原因等,请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1.患有疾病且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2.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应及时办理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将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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